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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使用《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人免征企业所得税证明表》和《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

【时 效 性】 桂地税函[2002]40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2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广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使用《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证明表》和《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证明表》的通知"(国税函[2002]16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需要自行印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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