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闽政文[2005]43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福建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修改华安县华丰、丰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漳政〔2005〕4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华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丰山镇16.947公顷(耕地14.6公顷)土地纳入规划建设用地区,所需指标在华安县内调剂解决,同时相应修改华安县及华丰、丰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