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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中年份代码含义的通知

【时 效 性】 冀地税函[2005]8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河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中年份代码含义的通知》(国税函[2005]218号)转发给你们,其中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印制颜色仍按现行要求印制,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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