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国税发[2003]3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
为加快推进以网上申报为主的电子申报工作及相关的配套改革,实行税银库联网后的电子扣缴税款,进一步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更好地方便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缴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5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避制定了《关于改革税款缴库方式实行电子缴库工作的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