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追认邓健同志为烈士的请示》(酉阳府文〔2012〕4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邓健,男,土家族,1966年9月生,生前系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银岭乡党委书记。1998年3月3日,邓健同志带领10余名干部,在向该乡大林村村民陈永华调查有关计划生育情况、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时,被陈永华用事先藏匿的杀猪刀刺伤腹部,不幸遇难。其死难情形符合国家关于烈士评定的规定,市政府同意评定邓健同志为烈士。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