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省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太湖大桥收费站设置230省道光福收费站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4〕2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太湖大桥收费站移址的请示》(苏府呈〔200318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开发苏州西山旅游资源,同意撤销太湖大桥收费站;考虑230省道改造建设工程贷款还贷,同时设置230省道光福收费站。

二、收费时间由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三、请你市做好必要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4〕27号.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