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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江苏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时 效 性】 苏政发〔2007〕11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05年以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紧密结合“两个率先”的实践,积极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应用,取得了可喜成绩。为激励先进,省政府决定授予259个项目为江苏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一等奖19项,二等奖52项,三等奖188项。希望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江苏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项目

 

二○○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文件下载及其附件:苏政发〔2007〕116号 .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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