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鲁国税函 [2008] 6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21 | 【文 号】 | 山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东奥会计在线
为适应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强化国税系统内部监督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出口退(免)税政策落实到位,省局针对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的特点,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出口退(免)税内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不另发纸质文件)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