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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售后回租业务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时 效 性】
粤地税函[2007]40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1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地方税务局:
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售后回租业务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 O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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