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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深国税办转字[2006]25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处室,各区局、分局,稽查局:

    现将《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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