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国税函[2005]867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昆山扬紫能源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请示》(苏国税发[2005]155号)收悉,批复如下:
昆山扬紫能源有限公司是在昆山经济开发区(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从事火力发电上网销售,属于能源建设经营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目规定,同意昆山扬紫能源有限公司从事能源建设经营项目的所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