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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国际海事组织事务先进个人和优秀提案的通报

【时 效 性】 交国际发〔2012〕51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中国船级社,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大连海事大学,驻英使馆海事处,搜救中心,海事局,救捞局,部内有关单位:

 

2007年国际海事组织(IMO)事务工作机制建立以来,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IMO事务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我国在国际海事事务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逐步提高,为我交通行业的开放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进一步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建设德才兼备的国际人才队伍,部决定对在国际海事事务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优秀提案予以表彰,授予李冠玉等20名同志“国际海事组织事务先进个人”称号,评选出“提高船载固体散装货物运输安全”等10份提案为“国际海事组织事务优秀提案”。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有关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国际海事组织事务中,继续为维护我作为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的地位和国家利益,树立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实现我海运强国的总体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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