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办发〔2007〕12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 权 副省长
副组长:李继平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刘广忠 省民政厅副厅长
黄晓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励阳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姜锡梅 省卫生厅副厅长
叶耀宇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高晓珠 省物价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小组,由叶耀宇任组长,成员为省民政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基本药物目录及定点生产、统一配送办法制定工作小组,由叶耀宇任组长,成员为省劳动保障厅、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基本药物定价和药价监管工作小组,由高晓珠任组长,成员为省财政厅、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在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小组,由陈励阳任组长,成员为省劳动保障厅、卫生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小组,由姜锡梅任组长,成员为省劳动保障厅、卫生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叶耀宇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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