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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湘国税发[2003]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湖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140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工作,通知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向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产业部分别提交获得认定机构资格的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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