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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避免双重征税安排生效及执行和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文本并...

【时 效 性】 京国税发[2007]2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避免双重征税安排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8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6]88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7年2月8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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