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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系统企业和军工企业征免税暂按原规定办理的通知

【时 效 性】 晋税明电[1994]2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山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行署、市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4]32号“关于军队系统企业和军工企业征免税暂按原规定办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贯彻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系统企业和军工企业征免税暂按原规定办理的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二月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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