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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六批)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陕地税发[2003]4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2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陕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机构: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六批)的通知》(财税[2003]1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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