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粤国税函[2007]55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9100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广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企业涉税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国税函〔2007〕10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要求进行检查,并在11月7日前将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涉税治乱减负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上报省局(“广东国税征管处”邮箱)。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