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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青地税发[2006]1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山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6〕48号)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地方税务局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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