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关于调整部分实施反倾销措施进口货物商品编号

【时 效 性】 海关总署2012年第6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海关法规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根据201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税目设置及税则号列的调整情况,海关相应调整了部分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号。现就涉及征收反倾销税的相关进口货物的商品编号填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311起,进口经营单位申报进口本公告附件所列属于应征收反倾销税的货物时,应按照本公告附件列明的调整后的商品编号填报。

二、对本公告附件所列进口货物征收反倾销税的其他事项,仍按照相关反倾销公告中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反倾销税进口货物的商品编调整对照表.doc

海关总署

20121228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