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冀财税[2005]2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2 | |
【法规层次】 | 109 | 【文 号】 | 河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5]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