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2004年底到期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马地税[2005]12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安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省财政厅、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底到期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并及时恢复征税。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