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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京国税函[2006]5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6]4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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