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农村五件实事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3〕9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