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教基二厅函[2010]2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11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了方便各地对每年国家中小学教学用书变动情况的了解,自2010年起,我部印发中小学用书目录时,只印发有变动的部分。现将《201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变动部分)》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变动部分)》以《2009年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教基厅〔2008〕6号)和《2009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教基厅函〔2008〕77号)为基础,对2010年和2011年有变动的部分汇总编制,无变动的继续使用。
《2009年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和《2009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可登陆教育部官方网站(www.moe.edu.cn)机构设置栏基础教育二司目录下的教材管理查询。
2.《201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变动部分)》的主要变化是部分教学用书增加了配套材料种类,部分教材更换了出版单位,个别教材更换了主编,增加了2010年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面向农村小学的《体育与健康教师用书》。
3.2011年未进入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省(区、市)选用的普通高级中学教学用书目录与《2009秋季普通高级中学教学用书目录》相同。
4.民族团结教育教材正在修订,待修订后,另发通知。
附件:201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变动部分).doc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