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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科院科技服务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行动计划(2012-2015年)的通知

【时 效 性】 发改东北[2012]256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7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辽宁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并大连市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长春分院、各有关科研单位:

为全面贯彻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加快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科学院联合制定了《中科院科技服务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行动计划(2012-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中科院科技服务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行动计划(2012-201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科学院

2012820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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