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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励工资标准的通知

【时 效 性】 京人工[1992]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市政府各委、办、局:

    鉴于1990年执行国发〔1989〕82号文件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平均基本工资水平有所提高,因此,决定,现将机关工作人员的奖金从全年160元提高到240元。

    实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励工资的范围和发放办法,仍按京人〔1986〕第35号、〔86〕财行字第67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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