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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停止对中央工交、商品流通企业具体财务事项进行审批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财企一[2000]36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停止对中央工交、商品流通企业具体财务事项进行审批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0〕818号)转发给你们,并请结合沪财企一〔2000〕103号)文一并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停止对中央工交、商品流通企业具体财务事项进行审批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0〕818号)(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O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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