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渝地税发[2001]187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9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重庆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和纠正违反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1]5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渝地税发[2001]147号)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和纠正违反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