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黑地税函[2002]12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黑龙江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农委关于清理整顿涉农收费集资项目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意见的通知》精神(黑政办发[2002]60号),经研究,省局1998年下发的《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地税发[1998]第81号),从2003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