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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兴县多威实业有限公司减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时 效 性】 粤国税函[2006]54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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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云浮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新兴县多威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示》(云国税发〔2005〕129号)收悉。关于新兴县多威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问题,经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税函〔2006〕856号),同意该公司从2005年到2010年按应纳税额减征30%的企业所得税。

    此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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